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法律上的一个基本原则,其适用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应当被排除。如:强迫、威胁、非法侵入等手段取得的证据。
2. 违反程序规定取得的证据应当被排除。如: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进行搜查、抄录等行为取得的证据。
3. 违反证人权益取得的证据应当被排除。如:逼迫证人作伪证、不给予证人权利等行为取得的证据。
4. 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陈述不属于证据,而属于部分法律事实判断的依据。因此,如果法人代表或者负责人的陈述是非法的,也应当被排除。
总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被告权利的基本形式之一,它既有利于防止监视国家和打击犯罪的过度使用,也有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