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中的抗诉程序,主要规定如下:
1. 抗诉范围:对于对刑事案件的裁决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抗诉请求。
2. 抗诉期限:抗诉期限为十五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3. 抗诉方式:当事人可以书面或口头提出抗诉请求,并且需要说明抗诉的原因和依据。
4. 抗诉程序:抗诉程序分为一审和二审。一审抗诉需要向原审裁判机关提出,该机关可以重新审理,也可以将案件提交上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满意上级法院的判决,则可以进行二审抗诉,上级法院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决。
5. 抗诉结果:如果抗诉人的请求得到支持,原审裁定将被撤销或改判;如果得到驳回,则原判决仍然有效。
总之,刑事诉讼法对抗诉的规定,为当事人行使合法权益提供了有效保障,在维护司法公正、保护人权方面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