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的第一审和第二审程序分别如下:
第一审程序:
1.提起公诉或者立案侦查:如果有刑事犯罪嫌疑,司法机关可以通过提起公诉或者立案侦查进行调查和处理;
2.侦查阶段: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之后,如果发现有罪证据,就会起诉;
3.审查起诉: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羁押和侦查机关提请的起诉意见,决定是否对被告人提起公诉,通常在法院的庭前会议上完成;
4.开庭审理:案件经过审查起诉环节之后,法院将召集被告人、辩护人、证人及相关证人出庭,进行庭审;
5.判决: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
第二审程序:
1.上诉:被判决的一方当事人认为原判决违法的,可以在1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2.接收上诉:上一级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必须及时向被告书面送达,确立审理范围和方式;
3.开庭审理:上级法院安排时间、地点等,通知当事人开庭审理;
4.判决:最终由法院做出判决,并确定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注:第一审程序是指对于刑事案件的初次审判;第二审程序是指在第一审之后,对于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