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权是指保险人在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后,获得其对第三人的追偿权。保险代位权受损的标的包括:
1. 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利:当被保险人受到损失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有权向保险公司提出赔款请求。
2. 第三人的追偿权利: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失后,如果该损失是由第三人造成的,那么被保险人在向保险公司请求赔款时,自然会具备对该第三人的追偿权利。
3. 保险公司的代位权利:在被保险人请求赔款时,如果保险公司支出了相应的赔款,则其将取得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追偿权利,也就是保险代位权。
因此,保险代位权受损的标的可以是被保险人的赔偿权利和第三人的追偿权利。而保险公司的代位权则是保险代位权产生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