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当庭宣判。如果无法当庭宣判,则应当及时通知当事人并开庭宣判。
公开宣判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后,应当当庭宣判。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有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除外。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公开审判的若干规定》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判公开,公开宣判。只有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才可以不公开宣判。
公开宣判的作用:
1.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
2.加强对司法行为的监督,防止司法不公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3.促使法官更好地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保证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