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指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明确的意愿和条件,要求对方接受该意愿与条件的行为。要约有以下基本要件:
1. 明确的意愿:要约必须表达出发出方的真实意愿,即希望与对方缔结合同的意愿。
2. 明确的条件:要约应当包含明确的条件,即合同所需确定的全部条款与内容,以及涉及的权利和义务等。
3. 希望受邀方接受:要约必须向其希望约定合同的对象直接发出并表示希望对方接受。
4. 对象明确:要约应当明确约定的对象,即希望缔约的特定个人、企业或机构等。
5. 具有法律效力:要约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符合法律的有效约束力,具有健全的法律事实和法律权利。
总之,要约是缔约双方达成协议前必须满足的机构条款,是进行合同约定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