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住房的标准价不能在市场上出售,这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1. 公有住房是政府为促进社会公平而建设的住房,是特定对象享有的福利资源,其售价不应成为交易标的,否则将违背公共利益。
2. 标准价的制定是经过多方评估和计算,考虑了建设成本、土地价格、市场需求等多个因素,以保障住房的公平性和质量。
3. 公有住房的标准价一般较为优惠,如果能够在市场上出售,将对普通民众购房造成不利影响,可能导致住房价格的进一步均衡失调。
4. 公有住房在出售前需要接受政府的审批和根据规则接受购买者的申请,若在市场上出售,则难以监管和控制。
因此,公有住房的标准价不应在市场上出售,公共利益应始终放在首位,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公有住房的使用权按照规定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