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提供过渡性安置:政府或拥有公房的单位会提供过渡性安置,让承租人在拆迁前搬离旧住所,到新的安置点暂住。
2. 给予补偿:政府或业主在进行公房拆迁时,应当依法给予承租人合理的经济补偿,包括房屋面积、装修和户型等因素。
3. 提供新房:拆迁后政府或业主应当负责为承租人提供新房居住,确保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权利不受影响。新房应当符合承租人的实际需要和经济能力,合乎规定并且质量良好。
4. 协助就业:政府和社区组织应当协助拆迁承租人就业,在拆迁后的新社区或工厂中提供合适的工作机会,让承租人稳定就业,维持日常生活。
5. 提供社会服务:政府和社区组织还可以在新社区中提供健康、教育、文化、娱乐等服务,让承租人能够享受到更加完善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