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离婚开庭时,仍有可能进行调解,具体如下:
1.法院一般会在开庭前进行调解。在正式开庭前,法院还有权利尝试进行调解,试图协调双方的矛盾,化解纠纷。
2. 在离婚诉讼中,当原、被告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表示同意和解并达成协议的,法院亦可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撤诉或者裁定离婚协议生效。因此,在庭审过程中出现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的情形,法庭将停止庭审并记录相关协议内容,并据此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3.此外,如果法院认为双方仍有核心利益相冲突的争议需要解决,但也可以继续邀请双方第三次调解,以期达成和解。如果能够达成双方均满意的协议,法院就将根据双方协议的程序予以处理,例如对离婚协议进行审核、宣判离婚等。
总之,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家庭纠纷调解始终是解决家庭纠纷的首选方法之一,如果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大大节省时间和金钱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