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案件的受理程序:
1.离婚诉讼申请:离婚诉讼需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
2.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对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包括是否符合提起诉讼的条件和是否完整。
3.接收申请:经过审查后,法院接收离婚申请,并发出通知书。
4.家庭调解:法院在接受离婚申请后,在开庭前视情形通知当事人参加传统调解或涉外调解等多种形式的调解。
5.举行听证会:当事人举行“听证会”,双方通过陈述、举证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若法官认为需要补充证据,会要求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
6.法院判决:根据听证会的结果和相关证据,法院作出判决。
7.上诉: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可以上诉,对不服审判院的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申请再审。
二、离婚案件开庭时间:
离婚案件的开庭时间具体情况要视法院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来说,以下情况应该使离婚案件尽快开庭审理:
1.法院接收申请后,双方已经达成婚姻关系解除协议的,应尽快开庭审理。
2.一方申请离婚的理由是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的。
3.对方已经同意离婚,都已经达成协议,只需要立案的。
总之,从受理到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尚需要考虑具体案件情况、受理法院处置情况、当事人协作情况等各种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