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延期开庭:如果被告不能按时出庭,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延期开庭,给被告更多的时间准备。
2. 邮寄传票:如果被告无法出庭,但已经收到了传票,可以通过省外或者本地法院同级之间的调取被告家庭地址的方式,将开庭时间告知被告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答辩材料。
3. 代理人出庭:被告可以委托律师出庭,代表自己参加庭审,这样即使本人无法出现,也可以通过代理人掌握整个庭审过程,并向法院说明自己的观点。
4. 取消起诉:如果原告认为起诉无法进行下去,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撤诉或和解,从而解决纠纷。
5. 强制程序:如果被告完全不理会开庭通知,并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强制传唤、强制到庭等方式,强制被告出庭参加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