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确认被告人的住址与联系方式:在传票送达期限内,应尽可能多种方式确认被告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包括通过其亲友、居民委员会等途径获取信息。
2. 尝试不同方式送达:如果传统邮寄递送的方式无法将传票送到被告人手中,可以考虑采用挂号信、专人送达、快递配送以及电子传票等方式。
3. 公告送达:如果多次尝试后仍无法将传票送达被告人,可以通过人民法院指定的报纸或者官方网站公告传票,一般需要公告三次才能视为送达。
4. 劝告出庭:即使被告人没有收到传票,也应该主动到法院查询开庭信息并接受传唤,否则法庭可能判决其缺席而败诉。
5. 寻求法院协助: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实现传票送达,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协助找到被告人,例如查询社保、户籍等信息,或者通过司法侦查手段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