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批准离婚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婚姻关系实质破裂:夫妻双方在感情上已经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经过协商后无法达成一致,这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 重婚:一方已经有合法配偶,而又与另外一人建立了婚姻关系,这时原配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3. 家暴:夫妻之间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问题,给对方身体或精神造成了严重损害,被侵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4. 外遇: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与他人通奸,造成家庭矛盾和争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5. 无法协调的性格不合:夫妻双方的性格差异太大,不能协调,导致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6. 损害利益: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7. 长期分居:夫妻双方分居时间超过两年,或者分居期间感情破裂,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总之,法院批准离婚需要充分证明夫妻关系已经实质破裂,无法恢复;一方严重违反婚姻关系中应履行的义务,对另一方造成了严重伤害;或者其他适用离婚法律规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