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证据具有以下特性:
1. 直接性:审计人员应当直接获取到与审计主题相关的证据,而非依赖于第三方的陈述或介绍。
2. 可靠性: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合理的审计程序来获取可靠的证据。可靠证据应当是充分、准确、及时、完整和明确的。
3. 恰当性:审计人员应当根据审计主题的需要,采用适当的证据种类和数量进行获取。
4. 充分性:审计人员应当尽可能地获取足够的证据,以使得在对审计主题做出评价时可以保证证据充分。
5. 一致性:审计人员所获取的证据应当与其他相关证据相互协调、一致,使得对审计主题做出评价时可以保证取得的结论准确。
6. 可跟踪性:审计人员获取的证据应当被记录,以便在不同的环节和流程中跟踪和核对证据来源和真实性。
7. 保密性:审计人员应当严格保护所取得的证据,防止泄露对客户造成损失和财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