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云南省c证律师在市辖区内转所需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市辖区范围内的云南省c证律师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申请转所,但需要经过原所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
2. 转所申请成功后,新所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移交资料报送到原所,原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阅卷确认,并在一个月内依法出具职业证书。
3. 原所应当在接到转所申请材料之日起15天内,向实际承接该案件的新所交接,确保案件不因转所而中断或滞留。
4. 转入律师所应当与转出律师所秉持诚信原则进行交接。如果发现转入所的律师涉嫌违法,转出所有权对其实施处理,同时向所在地律师协会报告。
总之,云南省c证律师在市辖区内转所要遵守相关法规,确保案件司法程序的连贯性和法律效力。同时,律师应当遵守职业操守,维护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