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的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在天津连续缴存满一年之后,才具备申请资格,网上预约排号;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并且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二套房不得低于60%,三套及以上不予发放公积金贷款;
2、在天津,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0倍且不超过60万,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10倍且不超过40万。
3、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被所在单位派驻到本市工作一年以上,在本市购买自有住房且为职工家庭首套住房的,可按本市有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支付不低于购房全部价款60%的首付款,贷款额度不高于其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贷款限额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