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必须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折不扣地坚守“农地农用”原则。
2、坚守“农地农用”原则,就要坚持农地农业用、农地农民用,这是落实中央土地管理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贯彻土地管理法与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必然要求。
3、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敏感度高,必须准确把握清理整治范围,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如期保质完成任务。
4、坚持“谁破坏、谁恢复”原则。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的“大棚房”等非农设施,清理整治后,要按照“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采取综合措施,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5、坚持全面整改原则。对清理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梳理归纳,全面吸收消化。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按时完成。
6、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整改工作中注重结合我区实际,大胆改革创新,以整改促发展,以耕地保护促进行业调结构、优布局、转型升级,力求经济发展与耕地保护同步同赢。
7、加强设施农业精细化管理,对设施大棚、玻璃温室等普遍建档立卡,落实批后监管。
8、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用途特殊管制措施,建立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有奖举报制度。
9、加强对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规范管理,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严防“资本下乡”以各种形式侵占耕地,做好“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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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治过程中,在互联网上也随之产生了这样一种声音:“无论是一号文件还是农业农村部的文件,都在鼓励农村发展休闲农业,进行乡村旅游升级,促进农民增收。但是在全国开始大棚房清理行动的同时,休闲农业或将遭遇灭顶之灾!打碎了农庄人的美梦。
”一方面,这种声音看似反映了民众的矛盾和困惑,实则是对“大棚房”问题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
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各地在贯彻落实整治工作的过程中在工作细节上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大棚房”问题是指借建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建设“私家庄园”、别墅、休闲度假设施、商品住宅等非农设施,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
其本质是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改变农业生产功能,直接触碰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底线,直接影响国家粮食安全。
“大棚房”的出现不但扰乱了农村用地的管制以及土地开发市场,同时也会造成耕地红线的失控。对“大棚房”进行整治,对国家有利、对社会有利。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全国将专项整治“大棚房”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网评:如何让“大棚房”整治“叫好又叫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