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享单车整治出新招效果如何?

2020-04-25 社会 168阅读

5月26日,北京市交通委停车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参加首都之窗在线访谈节目时表示,截至4月底,北京市尚在运营的共享自行车企业有10家,运营共享自行车总数在190万辆左右。共享自行车无序竞争投放、乱停乱放,也一直是各地城市管理者头疼的难题。

北京市拟出台的管理规定显示,除了共享单车企业负有管理责任以外,乱停乱放的违规个人也将受到20-50元罚款。

乱停乱放个体可被罚款50元

据报道,5月30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二审稿进行审议。草案提出,建立健全共享单车押金、预付金管理制度,将押金存放在北京市开立的资金专用账户,承租人申请退还押金时,应当及时退还。

为规范承租人依法停放车辆,草案要求共享单车客户端显示承租人安全提示、自行车允许停放、禁止停放区域,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处理承租人违法驾驶、停放等行为的投诉举报。

这项管理条例针对违法停放共享单车行为,对个人和经营企业都规定了法律责任:个人最高可被处以50元罚款,企业最高可被处以5万元罚款。

条文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内;没有设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车辆停放不得影响道路通行和市容环境秩序。禁止在人行道、未明确为停车区域的车行道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

对于违规个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违法行为人拒不缴纳罚款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不在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并公告违法行为人在15日内接受处理。

二审稿中还增加了企业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其中,共享单车经营企业如果违法,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拒不改正的,可以限制车辆投放,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共享单车企业本身掌握了大量的用户骑行数据,这让依靠信用体系来管理不文明用车行为成为可能。

此举对于规范用户行为、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具有积极意义,也会取得一定成效,但能否完全解决问题还有待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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