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黑龙江省青冈县为例,小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小学4元,按学生每年在校天数250天计算,年生均补助标准达到小学1000元;
申请条件:
1、两要素
(1)本县户籍
(2)在寄宿制学校的寄宿生
2、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能查到贫困户中的学生,2017年秋季实现补助全履盖。例如:有的学生爷爷是贫困户,但录入系统中没有录入该学生,此生不属于补助对象。
3、是建档立卡的学生,但没在校内寄宿的学生也不属于补助对象。
扩展资料:
申请所需材料:
(1)乡镇、社区的贫困证明原件;
(2)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家庭成员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的原件、复印件;
(4)家庭成员重大疾病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5)监护人粮补折(卡号)或低保折(卡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