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转诊手续流程

2020-10-20 社会 216阅读

一、首先确定转院的条件范围

1、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确诊的疾病。

2、原就医定点医疗机构难以治疗的疾病。

3、综合性定点医疗机构接诊后按规定需转院转诊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疾病。

4、符合卫生计生部门分级诊疗有关规定的疾病。

5、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1)参保地具备转院资格的医保定点医院开转院审批表。

(2)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批、登记、盖章。

(3)结清原住院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4)转院治疗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院备案之日起半个月内,凭有效证件(身份证、社保卡等)报销住院费用。

扩展资料:

一、转诊,是指将病人转移到另一个医疗机构的制度。医疗预防机构根据病情需要,将本单位诊疗的病人转到另一个医疗预防机构诊疗或处理的一种制度。

二、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三、2016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

四、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转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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