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证具体又有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驾驶证
考取摩托车驾驶证,需要满足一定的年龄、身体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并通过考试
下面列出首次考取摩托车驾驶证的所需条件,申请方式以及相应考试科目:
一、满足条件:
1、年龄条件:
申请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在 18 周岁以上、70 周岁以下
申请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在 18 周岁以上,60 周岁以下
2、身体条件:
视力: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4.9 以上
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 50 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
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
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 5 厘米
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出申请地点:
本市各个车辆管理所
四、申请材料:
1、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2、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3、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还应当出具中文翻译文本)
4、申请人属于内地居民的,还应当提交:
申请人的护照或者《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五、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
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
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
1、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
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
2、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
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
另外,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3、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4、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
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
5、特殊情形: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
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
6、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
科目一考试满分为 100 分,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科目二考试满分为 100 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 100 分,成绩分别达到 90 分的为合格
7、温馨提示
可登陆山东省公安厅公安管理局填写个人信息后进行考试预约
以上材料来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