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54年颁布的《宪法》,首次提出包括国防现代化在内的“工业、农业、国防、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奋斗目标。
四个现代化即为“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学技术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1954年召开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奋斗目标。
扩展资料:
1953年1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成立以毛泽东为首的宪法起草委员会。3月,毛泽东向宪法起草委员会提交了中共中央拟定的宪法草案初稿,并被接受作为起草宪法的基础。
北京和全国各大城市组织了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方面代表人物共8000多人,用了两个多月是时间对宪法草案初稿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共提出了近6000条修改意见。
宪草经宪法起草委员会进一步修改后,1954年6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公布,全国有1.5亿多人经过两个多月的讨论,宪法起草委员会根据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了修改,并于1954年9月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决定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后,于9月20日一致通过。这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