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05-10 时事 976阅读

一、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将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中国独特的文化传统、独特的历史命运、独特的基本国情,注定了我们必然要走适合自己特点的发展道路,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国家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植根于中华文化沃土,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有着深厚历史渊源和广泛现实基础,有着自己的鲜明特点和显著优势。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能创造经济高速成长、社会充满活力、政治安定团结的“中国奇迹”,之所以能战胜一个又一个突如其来的重特大自然灾害和传染病疫情,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和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经受住一次又一次国际政治、经济风浪的重大考验,就是因为我们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有党和国家实行的民主集中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举国体制,有党和政府强有力的社会动员组织能力,有全国一盘棋的互助协作机制等,这些都是我们的制度优势。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核心。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中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涣散党的纪律,而正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纪律。在中国这样的大国,要把几亿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统一起来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一个由具有高度觉悟性、纪律性和自我牺牲精神的党员组成的能够真正代表和团结人民群众的党,没有这样一个党的统一领导,是不可能设想的,那就只会四分五裂,一事无成。

这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奋斗实践中深刻认识到的真理。我们人民的团结,社会的安定,民主的发展,国家的统一,都要靠党的领导。”这就告诉我们,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决不能否定和丢弃我们制度的优势,恰恰相反,是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把各方面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

二、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国将进一步摆脱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大踏步走向现代法治社会。

旧中国留给我们的,人治的传统比较多,法治的传统比较少,而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大力推进国家法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有效实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是传统人治社会的影响依然广泛而深刻地存在。与那些率先实现现代化的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差就差在法治,差就差在国家治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到过西方发达国家的人们会有一个印象:我们许多领域的“硬件”现代化水平已经赶上甚至超过了它们,差距主要在“软件”。西方社会经过了几百年的现代化进程,各方面制度已相对成熟定型,人们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法条“管”着,违法必究的铁律深入人心,完备的法律体系能够覆盖各种社会关系、规范各种社会行为。

西方社会的文明,很大程度上是法治“管”出来的。应该承认,西方发达国家在现代国家治理方面,确实积累了大量有益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这种学习借鉴带给我们的只会是进步。当然,学习借鉴不是照抄照搬。我国的基本国情、社会制度、发展阶段、法治理念等,都与西方国家不同,对国外的东西必须经过科学的扬弃后使之为我所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成功实现了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到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封闭半封闭到全方位开放的伟大历史转折。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使我国真正实现从传统人治社会向现代法治社会转变,这将是意义更为深远的历史性转变。

三、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味着我们将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人类社会制度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国家制度,也没有一成不变、可以终结历史的制度模式。任何制度都需要改革创新,僵化和停滞只会窒息制度的生机。现代西方国家的制度体系是经过几百年发展才达到今天这样的水平,但已经是弊端丛生,这些弊端近些年正集中地暴露出来,使之面临严峻的变革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始终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在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而是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与时俱进的制度创新,既是我国发展进步的一个根本原因,也是一个根本成就。伴随着中国的成功,中国发展模式的影响也日益扩大,西方一些人虽然不得不承认中国的经济成就,却不愿意认可中国的制度,他们把中国制度的影响力视为最大威胁。

制度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一样,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形态之一。我们党领导人民不懈奋斗,根本目的之一就是要创造和建设更先进、更优越的社会制度,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

我们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适应时代发展变化,既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又不断构建新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既积极借鉴人类制度文明有益成果,又决不照搬别国制度模式,努力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有着伟大的创造力,我们一定能够探索建立起适合自己国情和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同时为人类制度文明作出自己的贡献。我们就是要有这样的自信!

总起来说,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国家长治久安。中国历史是一部治乱交替的历史,几千年来乱世多、治世少,太平盛世更是罕见。长期动荡、战乱频仍,使人民深受其害。能否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成为人民衡量制度好坏、政权优劣的最重要标准。说到底,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还是要靠制度,靠制度执行力,靠国家治理现代化。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进步将伴随实现“两个100年”目标的全过程。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将大大推进这一进程。我们坚信,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时,我国将成为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水平显著提升、社会更加充满活力而又安定团结的国家;到本世纪中叶基本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之时,我们迎来的将是一个长治久安的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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