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没有任何交接就突然离职,但未签订劳动合同,我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2020-04-27 社会 108阅读

公司不签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职工可以随时离职。因为公司没劳动合同,没办法约束职工与单位劳动关系。

如果对方申请劳动仲裁,因为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从入职第二个月起是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对方直接离职,单位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在单位公告并且通知职工本人(按单位规章,离职多少天属于自动离职,满天数直接通知离职职工),按实际工作日结算工资,把社保关系减员。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法》第24条或第26条第2款解除劳动合同,即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这两种情况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有12个月的上限。

其它情况下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没有限制,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计发经济补偿金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6〕33号)中第4条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的合并、兼并、合资、单位改变性质、法人改变名称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其改变前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

由于成建制调动、组织调动等原因而改变工作单位的,是否计算为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在行业直属企业间成建制调动或组织调动等,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规定,其他调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离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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