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条件的为违章建筑:
一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二是未取得土地使用手续或通过非法手段获得土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三是城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工程规划许可或未按工程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四是农用地上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五是全面实施农房建设规划报建制度以后(即2017年1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擅自在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或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内容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六是不符合农村“一户一宅”情况的;
七是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公路、河道控制范围内非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八是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
扩展资料:
《办法》强调,各镇和国土、规划、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制止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及时拆除本行政区域内的违法建筑。对有失职、渎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情形的直接责任人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本办法追究责任。
如发现有违章建筑,可向城市建设局下属的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举报,或向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局举报。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儋州出新规 8种情况认定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五证”齐全,何以成了违章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