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业主存在物业管理合同关系,业主有义务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业主认为物业管理有瑕疵,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维护合法权益,而不应拒交物业管理费。
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发生,一是小区物业制度还不健全,二是物业往往忽略服务质量,当市民遇到物业的服务质量出现问题时,可与物业进行协商,如果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还可向其请求帮忙协调。如果大部分业主不满意物业的服务质量,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重新选聘新的物业公司。业主与物业有难以调和的矛盾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物业不能停水停电,所以物业公司在遇到业主的违约行为时,也不应该采取这种极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