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9年4月,有四个点:
一、浦东交警非机动车管理“窗口”
地址:龙东大道1920号
电话:22044399
二、周东公路35号(八中队)
三、老芦公路2002号(十中队)
四、拱极东路3131号
扩展资料
需要材料:
《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申请登记上牌)
对本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机动车,其所有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登记上牌,现场交验车辆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单位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的非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凭证或者其他非机动车合法来历证明;
(三)非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