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电动自行车蓄电池72v是没有办法正常申请、登记上牌的。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GB17761-1999)规定了“5.2-8 . 4 蓄电池的标称电压:蓄电池的标称电压应不大于48V ”。
二、只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才能进入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发布的《上海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三、上海市公安局颁布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规定:
本市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予登记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