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跟文化有什么区别?
文明与文化的区别 关于文明与文化的关系,学术界主要有如下3种意见: 其一,文化和文明没有多大差别,甚至可以说,两者是同义的。 不少人类学家和民族学家持这种意见,尤其是在19世纪的法国和英国,两者的意义几乎等同,“文明”这一词的“意义精确地或几乎精确地等同于‘文化”’。[12]如英国人类学之父泰勒在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把文化与文明连在一起,他说:“就广义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文化或文明,是一个复合的丛体,它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风俗,以及作为社会成员的一分子所获得的全部能力和习惯。”[13] 其二,文化包括文明,即文化所包含的概念要比文明更加广泛。 不少学者认为,文明是文化的最高形式或高等形式。文明是在文字出现、城市形成和社会分工之后形成的。尤其在历史学和考古学界,普遍认为文明是较高的文化发展阶段。如英国考古学家柴尔德(Vere Gordon Childe)的《社会进化》(Social Evolution,1951)和克拉克(G. Clark)的《从野蛮到文明》(From Savagery to Civilization,1946)均持这一观点。 美国学者巴格比也认为,在19世纪,英法两国把“文化”与“文明”视为同义词。“然而,总的来说,在最近几十年里,在英法这两个国家——尽管英国更甚于法国,有以‘文化’取代‘文明’的倾向。”文明“似乎指一种较高级的,较发达的文化形态,或者较特殊地指城市文化。”[14]在英法等国,比较喜欢使用“文化”一词,虽然他们也曾经使用“文明”一词。 其三,文化和文明是属性不同的两个部分。 有些学者认为,文明是物质文化,文化是精神文化和社会文化。在20世纪之前,德国传统的看法普遍认为,文化包括人的价值、信仰、道德、理想、艺术等因素;而文明仅包括技术、技巧和物质的因素。如德国文化社会学家艾尔夫雷德.韦伯(Alfred Weber,1868—1958)认为:“文化与文明的分别,便是文明是‘发明’出来的,而文化是‘创造’出来的。发明的东西可以传授,可以从一个民族传授到另一个民族,而不失其特性;可以从这一代传到那一代,而依然保存其用途。凡自然科学及物质的工具等等,都可目为文明。”“文化既是创造的,所以它是一个地方一个时代的民族性的表现,只有在一定时间与空间内,能保存其原有的意义,别个地方的人,如抄袭过去,总会把原意失去的。凡宗教、哲学、艺术等,都是属于文化一类的。”[15]他所说的文明即是科学技术及其发明物,而文化则是伦理、道德和艺术等。 日本一些学者也持这一观点。如伊东俊太郎认为,文明是物质的,文化是精神的。两者应结合起来,物质丰富与精神充实的人才是真正的人。文明具有扩散的性质,文化具有凝聚的性质。[16] 以上三种观点中,第二种较为符合事实,即广义的文化概念包括文明,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文化通常与自然相对应,而文明一般与野蛮相对应。 (2)从时间上来看,文化的产生早于文明的产生,可以说,文明是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中形成的。在原始时代,只有文化,而没有文明,一般称原始时代的文化为“原始文化”,而不说“原始文明”。因此,学术界往往把文明看作是文化的最高形式或高等形式。 (3)从空间上来看,文明没有明确的边界,它是跨民族的,跨国界的;而广义的文化泛指全人类的文化,相对性的文化概念是指某一个民族或社群的文化。 (4)从形态上来看,文化偏重于精神和规范,而文明偏重于物质和技术。文明较容易比较和衡量,较易区分高低,如古埃及的金字塔、中国的长城、秦代的兵马俑等,因而,文明在考古学使用最为普遍;而文化则难以比较,因为各民族的价值观念不同,而价值是相对的。作为物质文化的文明是累积的和扩散的,如交通工具,不同时期先后发明的马车、汽车、火车、飞机等直到现在仍存在。而且,一项发明一旦公诸于世,便会迅速传播到世界各地;而作为精神文化的文化(规范、价值观念等行为模式和思维模式)是非累积和凝聚的。 (5)从承载者的角度来看,文化的承载者是民族或族群,每个民族或族群都有属于自己的文化。而文明却不同,承载者是一个地域,一个文明地域可能包含若干个民族或多个国家,如西方文明,包括众多的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我们可以说“中国文明”,但一般不说“汉族文明”,而说“汉族文化”。这也说明“文明”具有国家或地区性,“文化”具有民族性。另外,一个国家也可以包含多个文明。例如中国,并不仅仅有一个儒教文明,而是有三个主要文明:儒教文明、伊斯兰文明和藏传佛教文明。 (6)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一种文明的形成与国家的形成密切相关,一般是历史上建立过国家的民族才有可能创造自己的文明,而未建立过国家的民族通常只有文化,未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文明。 (7)文明的动态性较为明显,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进步,如物质文明,变化最大;而表现在规范、伦理、道德方面的文化则不尽然,变化缓慢。 (8)从词义来看,“文化”是中性的,使用范围很广;而文明是褒性的,使用范围较窄。例如,可以说酒文化、食文化、服饰文化,但一般不说“酒文明”、“食文明”和“服饰文明”。据上,文明属于广义的文化范畴之内,“文明”与“文化”在词义上有些区别,在有些条件下可以替换,在有些条件下不能替换。 五、文明本身不会冲突 文化或文明是否会冲突,这是学术界和政界均感兴趣的问题。深入探讨这一问题,有助于正确对待国内外各种文明之间的关系问题。 近十年来,在有关“文明”的论著中,影响最大的当是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缪尔·亨廷顿撰写的论著。1993年夏,他在美国《外交》杂志(夏季号)上发表了题为《文明的冲突?》一文,引起国际学术界普遍关注和争论。随后,他又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并于1996年结集成为一部专著,书名为《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17]亨廷顿认为,在冷战后的世界,冲突的基本根源不再是意识形态,而是文化或文明方面的差异。世界新格局的决定因素在于七大文明或八大文明,即中华文明(1993年亨氏称“儒教文明”,1996年改称“中华文明”)、日本文明、印度文明、伊斯兰文明、西方文明、东正教文明、拉美文明,还有可能存在的非洲文明。文明的差异是人类各种差异中最具根本性的差异,而且基本上是不可消除的。具有相似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聚合,具有不同文化的人民和国家正在分离。由意识形态和超级大国关系界定的联盟正在让位于由文化和文明界定的联盟。因此,一个以文明为基础的世界秩序正在形成。未来主宰世界的冲突主要是“文明的冲突”。 在亨廷顿看来,冷战后,世界将形成西方文明与非西方文明的对抗局面。西方文明正在衰落,与其他文明相比,它在世界政治、经济、军事力量中所占有比重正日益缩小。相反,亚洲文明正在发展壮大它们的经济、军事和政治力量;伊斯兰文明的人口正在激增,打破了穆斯林国家与其他国家的平衡关系。一般来说,非西方文明都在重新肯定它们自身的文化价值。在21世纪初期,人类将经历非西方权力与文化的复兴,经历非西方文明内部相互之间以及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冲突。 亨廷顿还认为,在21世纪,西方文明与非西方各种文明的关系及其对抗程度有相当大的差别。按其程度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属于挑战者的文明,即与西方文明传统最远的中华文明与伊斯兰文明,这两种文明可能会联合起来,向西方挑战。第二类是属于中间文明或摇摆文明,即俄罗斯、日本和印度三国的文明,这些文明与西方文明既有合作也有冲突,有时与挑战者(中国和伊斯兰)站在一起,有时又与西方站在一起。第三类是弱势文明,即拉丁美洲文明与非洲文明,这两种文明相当程度上依赖于西方,与西方文明的冲突将会很少。[18] 亨廷顿特别强调西方文明的主要挑战者将是中华文明和伊斯兰文明。他说:“伊斯兰国家和中国拥有与西方极为不同的伟大的文化传统,并自认其传统远较西方的优越。”“21世纪的全球体制、权力分配以及各国的政治和经济”,或主要反映西方的价值和利益,或主要反映伊斯兰国家和中国的价值和利益。[19]他还认为,“在最近的将来,反西方的全面联盟似乎还不会形成。伊斯兰文明和中华文明在宗教、文化、社会结构、传统、政治和植根于其生活方式的基本观念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同。从根本上来说,这两者之间具有的共性可能还不及它们各自与西方文明之间的共性。但是,在政治上,共同的敌人将产生共同的利益。伊斯兰社会和华人社会都视西方为对手,因此它们有理由彼此合作来反对西方,甚至会像同盟国和斯大林联手对付希特勒一般行事。”[20] 亨廷顿认为,文明间的冲突主要表现在断层线冲突或断层线战争。“断层线冲突是属于不同文明的国家或集团间的社会群体的冲突。断层线战争是发展成暴力的冲突。”[21]断层线冲突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国际间的断层线冲突,即国家间、非政府集团间或国家和非政府集团之间的冲突;二是国家内部的断层线冲突,即同一国家内的不同文明的集团。断层线冲突具有持久性、特定性(即特定的集团)等。[22] 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在世界上引起极大的反响,美国一些著名的政治家赞赏他的理论,说它是20世纪40年代以来最富争议的国际关系理论。不过,在世界学术界,文明冲突论受到普遍的批判。多数学者均认为,国家利益仍将是今后国家之间冲突的主要原因。[23] 文明之间真的会自动冲突吗?笔者认为,文明本身不会冲突,因为文明不是有机体,文明是半有机、半无机的第三界。 六、文明不是有机体 亨廷顿在《文化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所说的“文明”无疑是广义的文明,亦即与“文化”概念相当。因为狭义的“文明”主要是指物质文明,而物质文明是无机体,其本身根本不可能冲突。 探讨文明是否会冲突,不仅要明了文明的概念,还应探讨文明的性质。文明究竟是有机体,还是无机体?或是其他机体?如果文明或文化是有机体,则文明将会自动冲突;如果文明或文化不是有机体,则其本身不会自动冲突。只有明了这一点,才有可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以往的批判亨廷顿文明冲突论的学者,没有从文明或文化的性质的角度进行分析和批判。 文化或文明有机论源于19世纪下半叶“社会有机论”。其代表人物法国哲学家A. 孔德、英国哲学家H. 斯宾塞和德国哲学家A. 舍费尔(1831—1908)等。孔德最早提出社会是高级的生物有机体,其实体大于各个相互依存的部分之和。斯宾塞认为,社会只是一种高级的生物有机体。生物有机体的不同器官有不同的机能,彼此互相协调,从而维持有机体的稳定。与此相似,一个社会也有不同的阶级,从事生产的阶级与主持调节(支配)的阶级职能不同;各个不同社会职能的阶级之间协调、均衡才会使社会稳定。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担负“营养职能”,商人担负“分配和交换职能”,工业资本家“调节社会生产”,而政府则“代表神经系统”。在这种复杂社会里,一个部门的功能若失效,其他部门无法代替,因此复杂社会较易瓦解。舍费尔认为,社会是意志的有机体。他把阶级社会中的军队、警察、文教机关、技术机构等各种组织比作人体的各种器官,认为它们之间构成了不可分割的、有机的联系。[24] 最早明确提出文化或文明是有机体的学者可能是德国的传播学派的代表人物弗罗贝纽斯(Leo Frobenius)。他在1898年出版的《非洲文化的起源》一书中认为文化是一种活生生的有机体,经历着诞生、童年、成年、老年和死亡等各个阶段。作为有机体,文化还可以移植到新的基础之上,在新的条件下朝另一个方向发展,形成新的文化。他说:“我断言,每一种文化都是作为一种活生生的机体在发展,因此,它经历着诞生、童年、成年和老年等各个时期,最后,归于死亡。”[25]文化与有机体一样,“文化在生活、分娩和死亡,这是一种活生生的本质。”文化绝不是人们创造的,人与其说是文化的创造者,不如说是文化的产物或客体。“文化发展的全部过程表现出自己对于人的真正独立性……文化是自身发展的,与人无关,与人民无关。” [26]弗罗贝纽斯认为,人民不创造文化,文化是自己从自然条件中诞生的。在地理环境相同的条件下,产生相同的文化。同任何机体一样,文化需要营养:它的食物就是狩猎业、渔业、畜牧业、农业等,一句话,就是人类的经济。作为一种机体,文化可以移植于新的基础之上,而且在那里,在另一种自然条件下,它会朝另一个方面发展。新文化产生于老文化的接触和相互影响,虽然文化不是由人民创造的,但它不能绕过人们,因为没有人们,它就无法转移,因为“文化没有脚”。因此,人或者人们是文化的体现者和搬运工,而不是文化的创造者。[27] 法国社会学的创始人杜尔干(Emile Durkheim,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凯姆”)受斯宾塞社会有机论的影响,也提出“文化有机观”。他认为,社会或文化正如一个有机体,其组成部分按一定的结构组织起来,相互间有密不可分的联系,每个部分都有不可缺少的功能,它们之间的协调作用构成了有机体的顺利运作。在杜尔干看来,社会“是一个整体,具有自己特别的性质,它虽然是由各分子结合而成,却不是各分子简单相加的总和。”[28]‘社会现象像物质事物那样,也是一种客观事物,不过,它是另一种形式的事物。” [29]他还认为,社会文化现象独立于个人之外,“存在于社会,却不存在于社会的各个部分,即不存在于构成社会的各个成员中。从这个意义上,社会现象是外在于个人意识的,如同生命的不同属性外在于构成生命的矿物质一样。”[30] 德国历史哲学家斯宾格勒(Spengler)在1918年出版的《西方的没落》(The Decline of the West)一书中认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人类文化是由一些相互独立的高级文化有机体组成的。每一种高级文化都是一个完整的存在,是一个文化有机体,各有其独有的特征,各有其自然与历史。各种文化有机体如花卉一般,有萌发、盛放、凋谢、衰亡的时期。文化也像人一样,有其精神和灵魂。英国历史哲学家汤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在其名著《历史研究》一书中也持此说,认为文化或文明是有机体,其生存、发展规律是轮回的。 人类学功能学派的代表人物马林诺夫斯基和拉德克利夫-布朗等人也认为社会和文化是有机体,他们认为各种文化要素和复合要素并非零散的,而是相互作用,有机结合的,正像一个机体的各种器官,各自发生功能,共同维持一个整体的存在。他们主张重视文化的整体性,重视整体对部分、部分对整体的相互影响。马氏认为每一个文化就像一个有机体一样,如不从整体的关系去研究,则对任何部分的文化元素都不能明了。而布朗也以为一个社会像一个机体,各部分互相关联,互倚互赖。一个社会的习俗制度正像一个机体的各种器官,个个发生功能,共同维持一个整体的存在。[31]马林诺夫斯基曾说:“显然,文化是一个统合的整体(integral whole),它包括工具和消费品及各种社会群体的典章制度、观念和技艺、信仰和习俗。无论我们考察的文化是非常简单或原始的,还是极端复杂或发达的,我们都要面对包含有一部分是物质、一部分是人、一部分是精神构成的庞大机体(apparatus),人们通过它处理种种实际的具体问题。”[32]他还说:“文化理论必须建立在生物学事实基础之上。人类是一个动物物种,受各种基本条件的制约。为了个体的生存,种族的延续,以及为了保持有机体全部活动所需要的正常状态,必须满足制约他们的各种条件。”[33]他认为,“文化是某种生物现象,文化是建筑在生物基础之上的。”[34] 中国一些学者也持文化有机观。例如,在20世纪30年代,主张全盘西化的学者均持这一观点,他们提出的“全盘西化论”理论基础便是西方学者所持的文化有机论和文化不可分论。他们认为文化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不可分的,要输入西方文化就必须全盘接受,绝没有选择的自由。如全盘西化论的主要代表人物陈序经在《东西文化观》一文中说:“文化本身是不可分的,所以他表现出的各方面,都有连带及密切的关系。设使因了内部或外来的势力冲动或变更任何一方面,则他方面也受其影响。它并不像一间房子,房顶坏了,可购买新瓦来补好。……所以我们要格外努力去采纳西洋的文化,诚心诚意的全盘接受它,因为它自己本身上是一种系统,而它的趋势是全部的,而非部分的。”[35]后来他又在《再谈〈全盘西化〉》一文中说:“因为文化的各方面,都有连带关系,所以我们不能随意的取长去短。何况一谈到长短的问题,总免不去主观的成分。”[36]他认为文化是一个整体,是一个单位,各种文化也就是各个不同的单位,“因为这些不同的单位,有了连带关系和时势的趋向,以及西洋文化优胜的地位,所以取其一端,应当取其整体,牵其一发,往往会动到我们全身。”[37] 文明或文化是不是有机整体?它是不是不可分的?科学的回答是否定的,下面从文化的可分性和后天习得性来说明文化不是有机体。 其一,从文化或文明的可分性看文明不是有机体。 在一个文化体系中,虽然各部分相互关联,但并不是铁板一块,是可以分开来的。反对全盘西化论的主要代表人物吴景超批驳陈序经的“文化有机观”和“文化不可分论”,他在《建设问题与东西文化》一文中说:“‘文化本身上是分开不得’的说法只含有部分的真理。我们可以承认火车头与轨道两种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男女同学与社交公开两种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我们决不能采纳西洋的火车头,一方面还保留中国的土路;也不能一方面采纳西洋的男女同学,而一方面还保留中国男女授受不亲的礼教。但是,整个文化的各部,是否都像上面所说的那样,分不开呢?我们采纳了西洋的电灯,是否便非采纳西洋的跳舞不可呢?采纳了西洋的科学,是否便非采纳西洋的基督教不可呢?我们的答案,恐怕不会是肯定的。文化的各部分,有的是分不开的,有的是分得开的。别国的文化,有的我们很容易采纳,有的是无从采纳。”[38]后来他在《答陈序经先生的全盘西化论》一文中又说:“假如文化各部分是分不开的,有如陈先生所说,那么全盘西化论说便可成立,便可无讨论之余地。因为我们早已采纳了西洋文化中的许多部分,而这些部分与其余的部分是分不开的,那么中国的全盘西化,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了。可惜这种文化分不开的理论,还没有一个学者能够证明它。……我们都知道生产方法,是文化的一部分。现在我们要问陈先生,渔猎的文化与那种政治的文化,那种家庭的文化是分不开的?畜牧、农业等文化,又与那种政治的文化,那种家庭的文化是分不开的?……我们主张文化各部分有分不开的,也有分得开的,所以在西化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有选择之余地。”[39] 张熙若先生也批判全盘西化论,他在《全盘西化与中国本位》一文中说:“全盘西化论者,在理论上,我认为有两个极不妥的地方。第一,全盘西化论者,至少他们中的一部分人,所以提倡全盘西化的主要理由,据他们自己说,是因为什么‘文化单位是分不开的’。因为分不开,所以要接受便全盘接受,要拒绝便全盘拒绝。选择是不可能的,取舍是办不到的,这种理论我们可以叫做‘单位定命论’。”他认为:“文化是多方面的,是很复杂的东西,它有的地方诚然是分不开的,但是有的地方却是分得开的。若是举列是必需的话,我们可以说现代工业与现代科学是分不开的,因为这其间有因果关系,没有现代科学就没有现代工业。”“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文化在这方面是分不开的,就断定它在任何方面都是分不开的。如果你一定要那样颟顸,就有许多不看面子的事实使你脸红。”“学了西人的精确的治学方法,不再去学他们见了女人就脱帽子,不见得有坏处。”“吃饭的决不能都改吃番菜,用筷子的决不能都全用刀叉。”[40] 黄文山也曾指出“文化不可分说”在客观上是“站不住的”。他说:“全盘西化论者往往以有机体‘牵一发而动全身’,来比附‘文化的分不开’。”又说:“在一切经验的文化体系中,其中的元素或‘单位’,也有较重要的与较不重要的部分,较重要的部分,如果发生变更,其影响大。反之,其影响小。”他还说:“从联系性来看,有些部分,可说是基本的或中心的,有些部分可说是次要的或边缘的。中心改变,可以引起整个体系在结构上产生空前的革命,至于边缘变改,则其影响,有时简直微微不足道。”[41] 据上,文化或文明是可分的,不是有机的整体。在一个文化体系中,其中的若干部分是难以分开的,如一种先进的设备必须有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才能会产生应有效率。一辆高速列车必须有相应的轨道和管理,否则就会发生事故。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物质文化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中国人的基本观念如伦理道德观、价值观念、审美观念等仍变化不大。总之,与有机体相似的不可分的文化,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 其二,从文化或文明的后天习得性看其文明不是有机体。 动物和植物等生物有机体的本能、反射等特性是先天性的,是靠遗传得来的。而文化却不同,是非遗传性的。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其《论灵魂》一书中认为,灵魂如同蜡块一样,从外物接受印纹。17世纪英国哲学家和政治思想家约翰.洛克(1632—1704)继承和发展了这个思想,批判了天赋观念说,提出“白板说”(theory of tabula rasa)。白板,拉丁文是tabula rasa,原指一种洁白无瑕的状态。西方哲学家用它比喻人类心灵的本来状态像白纸一样没有任何印迹。洛克认为,新生婴儿出生时心灵就像一块白纸或白板,对任何事物均无印象;人的一切观念和知识都是外界事物在白板上留下的痕迹,最终都导源于经验。也就是说,所有人出生时的本能和特性,从生物角度看是相同的,而他们成年时所获得的知识和能力等全是后天通过学习获得的。[42]婴儿初生时基本上只是一个不具备知识的自然的机体,不存在任何社会和文化意识。无论是外显的还是内隐的文化,无论是可观察的文化还是不可观察的文化,都是后天习得的。每个人都需要吃饭,但饮食的方法,各民族均有所不同,如中国人用筷子,西方人用刀叉。人需要吃饭是由生理决定的,但饮食的方法是由各民族的文化决定的。如果没有社会和文化环境的影响,儿童的心理发展是不可想像的。我们也可以狼孩的事例来反证文化的后天习得性。从小被狼攫取并由狼抚育起来的人类幼童,其行为和生活与狼相似,并不具有正常儿童的心理。世界上已知由狼哺育的幼童有10多个,其中最著名的是印度发现的两个狼孩。就目前所发现的狼孩来看,没有任何文化,其生活习性与狼一样,他们回到人类社会以后,有的还继续生活了几年,也未能恢复正常儿童的心理发展。狼孩的事例说明:人类的知识与才能不是天赋的,直立行走和言语也并非天生的本能。所有这些都是后天社会实践和劳动的产物。 1917年,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克罗伯(A.L. Kroeber)在《美国人类学家》杂志上发表《超有机体》(“The Superorganic”,一译《超机论》)一文,提出“文化超机体论”(cultural superorganism),认为文化是“超有机现象”(Superorganic phenomena),提出文化是“超生物性”或“超有机体性”的概念。[43]克罗伯在该文中首先批评了把社会和文化视为有机体的说法,并指出这一理论完全是受生物科学的影响,因而“将有机体发展规律的原理应用到文化的发展事实上”。[44]他认为文明或文化不是遗传的,而是后天获得的;而生物有机体的能力主要是靠遗传。他说:“有机体的进化必然与遗传相关联;而社会的进化即文明的进步则不必与遗传相关联。”[45]他的超有机论,主要批判文化有机论和先天说,认为文化是人类独有的,“人与动物的区别不在于体质与智力,这仅仅是程度的差异;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有机体与社会”。生物有机体与“社会事物”(文化)的差别是本质上的差别。[46]作为一种物种,动物“没有社会,也因此而没有历史。然而人由两部分组成:他是有机实体,可以被视为实物,同时也是能够在其上书写的纸板。”[47]文化是自成一体的不同于生命物体的超机体。文化是超生命的、超心理的超有机体。文化包括语言、社会组织、宗教信仰、婚姻制度、风俗习惯等,而这些都不是与生俱来的,具有“超生物”、“超有机体”的性质,同时也是“超个人”的和“超心理”的。文化有其自身发展的轨迹和规律,每一种文化都不属于生物的范畴,与个人无关。 综上所述,文明或文化是可分的,不是有机的整体。文化或文明是后天习得的,并且是逐步习得的。根据这两点,我们可以认为,文明或文化不是生命有机体,因而其本身也就不可能自动发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