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户口迁自己房子上的步骤:
因档案行政关系转出、自购商品房、户口迁配偶处等需迁出集体户人员,迁移到市内或省内其他城市地址的申请人在向迁入地当地公安部门确认允许迁入的情况下,提供迁入地址,由人才中心出具《迁出证明》,申请人到拟迁入地公安部门直接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迁移到省外地址的凭迁入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由人才中心出具《迁出证明》,申请人到天河区公安分局办理迁出手续。
1、凭《房产证》(你没有原件,复印件也可以,或者购房合同也可以),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就是入伙通知书)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2、持《户口准迁证》(第二联)和被迁移人《户口簿》到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当事人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和《户口迁移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扩展资料: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七条 提升户籍管理水平。完善集体户口管理,发挥好各区公共集体户口作用,解决我市户籍管理工作中的入户地址“兜底”问题。规范户口市内迁移政策,以实际居住、工作地登记入户为原则,对具有合法理由的、符合户籍政策规定的本市户籍人员,允许在市内自由迁移。加强入户管理信息化建设。合理简化户籍登记、迁移手续,规范审批行为。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第八条 完善与户籍“一元化”相适应的社会服务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实现户籍“一元化”登记管理。加快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住房、民政、社会保障、土地及人口统计规划等制度,实现户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整体推进。
参考资料来源: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天河软件园、科技园集体户口管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