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来,辽宁省抚顺市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悲观、怀疑、烦恼、绝望、阵痛之后,终于步入了全新的境地。信心、希望、欢乐、憧憬、喜悦复归了!应该说,抚顺人从国企改革中真是经历了大喜大悲、大起大落、大开大阖的心路历程,曾经“山重水复疑无路”,如今终于“柳暗花明又一村”了。
凯旋当然是美丽的、迷人的,可是凯旋前的种种细节却易于被人忽略。人们往往乐于看到凯旋时的动人结果,却不一定了解凯旋前付出的艰辛努力。抚顺的国企改革攻坚战也是如此。攻坚期间,抚顺市委、市政府精心谋划,细致布局:他们以人为本,阳光运作;既大刀阔斧实施改革,又全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改革中,他们不搞“一刀切”,而是百花齐放,一企一策,有的放矢。细节决定成败,抚顺市国企改革之所以成功,一个重要的因素便是他们在改革中更加关注职工的切身利益、更加关注企业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这是抚顺市国企改革改制的出发点,更是落脚点
改革不能让群众吃亏。
说一千道一万,一切改革都会涉及到人的切身利益,因此,以人为本、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让职工群众得实惠,就是检验国企改革成功与否的一个“试金石”。
抚顺市把国企改革与建设和谐社会融为了一体。抚顺市委、市政府认为,改革是要让广大职工共享发展成果,国企改制决不能损害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抚顺市始终坚持把职工安置和权益保障放在首要的突出位置,切实维护好职工的合法利益。在制订企业改制方案的同时,也制订好职工的安置方案,并提交企业职代会讨论通过。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按政策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对改制企业留用人员的经济补偿虽然可以暂不发放,但必须足额预留,由同级财政设立专户管理。对此,抚顺市财政局、国资委制定了相应的暂行管理办法,确保职工利益不受损害;职工内欠原则上一次性偿还,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的要求签订偿还协议;鼓励改制企业尽可能地安置原企业职工上岗,并在转让协议中予以注明,由改制审批部门监督履约;通过职工内欠劳动仲裁保全的方式,运作未抵押、未被查封的资产保证职工的安置。抚顺市政法委、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及企业主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运作,全市企业职工内欠保全资产达22亿元,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企业职工安置成本的来源;2005年以来,抚顺市地方财政通过税费减免、土地出让金返还等形式支付改制成本近5亿元,争取到国家财政补贴1.5亿元,通过政策支持,有力地维护了职工的权益。
记者从抚顺市国企改制办公室获悉的这组数字更是对“以人为本”的精彩诠释:抚顺市国企改制过程中,职工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关系4.1万人,实发经济补偿金2亿元,落实职工内欠3.9亿元,其中一次性补偿1.1亿元。改制后企业安置的下岗职工2.7万人,占解除或者变更劳动关系人员总数的65.9%,重新上岗职工按照政策规定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接续了养老、医疗等保险,职工月平均收入较改制前有了明显提高。
一企一策,这是抚顺市国企改革改制攻坚决胜的关键点
抚顺市的国企改制不搞一刀切,而是一企一策,有的放矢。
抚顺市委、市政府认识到:国有企业改制,不是简单的减员增效,更不是简单的一卖了之,而是一场具有深刻意义的所有制改革,是一次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变革。工业企业的集中改制,更是一次重新构建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举措。
抚顺市国有企业涉及石化、冶金、装备制造、军工等多个行业,企业的现状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在改制过程中,针对不同企业的不同状况,有关部门从资产负债结构、生产经营现状和企业发展前景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论证,“一企一策”地研究和确定改制模式的工作方案。
对抚顺新抚钢等可以迅速做强做大的企业,重点选择了有经济实力、有产业发展前景的战略投资者,通过股权转让进行股份制改造;对能够做强做大,但问题又比较突出的抚顺铝厂等企业,通过优化重组上“大船”,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和抗风险能力;对抚顺青鹭纺织、抚顺挖掘机公司等资不抵债但资产盘活潜力较大的企业,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基础上,实行破产重组或承债式整体兼并,培育新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对有资产存量但变现后职工安置缺口太大的抚顺化工总厂、抚顺有机玻璃厂等企业,通过盘活资产、新上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逐步解决职工安置问题。
这场国有企业“攻坚战”,从根本上对抚顺市国有经济布局进行了战略调整,实现了国有资本在不同行业的有进有退、能进能退、有序流动、优化组合。通过抚顺石化公司收购醇醚、三星集团,抚顺铝厂加入中铝,抚顺红透山矿加入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