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政治制度,把公民政治参与的途径、方式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之制度化、法律化。目前可从三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在公民参与政治中的作用。要完善人民代表的提名、确定候选人等制度,尊重选举人的意愿,落实选民对代表的罢免权利等。二是处理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民主党派要广泛了解民意特别是了解并表达自己所代表的社会利益群体、阶层成员的利益要求和建议,充分发挥好自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参政议政的职能作用。三是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度,落实我国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的规定,使之真正成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让广大公民积极有序地参与政治。
&n其次,建立健全大众传播媒介的组织机构,为公民参与政治提供更多机会。大众舆论媒体(包括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络等)具有及时性、公开性和广泛性等特点,既为公民提供及时便利的各类信息,又为公民发表言论、意见提供一个便捷的窗口。因此,大众传媒已成为公民政治参与的一条重要渠道。我们要充分运用好大众传媒工具,不断完善组织机构,使之形成一个多层次、多渠道的新闻媒介网络,为我国公民表达意愿、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有效的途径。
&n再次,健全和完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种专业性群众组织,充分发挥它们在政治参与中的作用。一般而言,公民以团体组织为中介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要比分散的个人行为更能达到目的;对政府而言,与合法的组织进行磋商,更有利于掌握和了解民众的意愿,而且其政治效率要大于同千差万别的个人之间的艰难沟通。公民有组织地参与政治是现代社会政治发展的一个趋向。为此,随着我国社会阶层多样化趋势的发展,我们一方面要积极支持新的社会阶层组建自己的团体组织,另一方面要正确处理好执政党、政府与各群众团体如现有的工会、共青团、妇联、职代会、文联、工商联、学联以及一些专业性群众组织如保护消费者协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律师协会等之间的关系,增强它们的民主性、群众性,破除社团组织本身的依附思想,使之真正成为各阶层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有效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