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北京工作居住证可以转成北京市户口。根据积分落户转成北京户口。
积分落户是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4、无刑事犯罪记录。
扩展资料:
有北京工作居住证转成北京市户口时要准备的材料有:
1、《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
2、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引进×××的申请》及其电子版,主要内容:单位基本情况、引进人才基本情况、引进理由、突出业绩和作用;
3、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金融企业、文化创意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来京投资企业)等相关认定证书;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学历、学位证书(必要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6、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7、专业技术职务任职通知;
8、工作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原籍存档单位出具的同意调出函;
10、北京单位接收函或聘用(劳动)合同。由集体、民营和私营企业接收的,接收函需由负责人事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及上级人事部门盖章。由中央或市属单位接收的,接收函需由正局级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接收函上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
11、地税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工作期间申报单位连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标准样式见附件)
1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13、在京固定住所证明;
1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主迁和随迁人员户口登记住址必须在同一地点);
15、《引进人才政审情况调查表》;
16、近期体检表;
17、完整齐全的个人档案;
18、单位及个人诚信声明;
1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专栏-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