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2年就可以了,具体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配偶为本市户籍的人员,可申办本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1、夫妻双方登记结婚满2年;
2、夫妻双方均为老年人(即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登记结婚的;
3、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法律依据:
《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
第十条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一)配偶有本市居民户口;
(二)配偶或本人在本市有合法住所;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的。
扩展资料:
需要的材料:
1、入户申请审批表,纸质原件1份;
2、户口簿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结婚证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出生证纸质原件:1份,复印件:1份;
5、同意入户证明纸质原件:1份。
参考资料:广东政务服务网-投靠配偶入户(户口市外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