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购处置类业务
业务模式:按账面原值的一定折扣收购不良债权资产,在资产分类的基础上进行价值提升,然后寻机出售或通过其他方式实现债权回收;盈利模式:灵活采用不同处置方式,包括阶段性经营、资产重组、债转股、单户转让、打包转让、债务人折扣清偿、破产清算、本息清收、诉讼追偿、以物抵债、债务重组等,收回现金,从中获得收益。
(二)收购重组类业务
业务模式:资产管理公司与债权人及债务人三方达成协议,以确定合同权利业务关系。向债权企业收购债权,同时与债务企业及关联方达成重组协议,约定还款金额、还款方式、还款时间、抵质押物与担保安排;盈利模式:在签订重组协议时已确定重组收益的金额与支付时间,通过来自债务人或其关联方的还款实现回收。
(三)债转股业务
业务模式:资产管理公司通过债转股、以股抵债、追加投资等方式获得债转股资产,通过改善债转股企业经营提升债转股资产价值;盈利模式:主要通过资产置换、并购、重组和上市等方式退出,实现债转股资产增值,包括股权处置收益和股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