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南省内南阳户口,在濮阳县上高中,高考可以在濮阳考。
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我省户籍的应届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如户籍地、学籍地分属不同考区,特殊原因需要在户籍所在地报名的,须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户籍所在地县、市两级招办同意后方可报名。由于借读等原因造成就读学校与学籍所在学校不一致的应届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现就读地与户籍地一致的,可在户籍地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
(二)我省户籍的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学籍所在地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籍证明。
(四)户籍在我省,但在外省就读、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如在我省报考,须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招办或其设置的报名点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读学校所在地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档案资料等。
(五)根据《河南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精神,在我省就业的外省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须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参加高考须具有当地学校正式学籍,随学籍所在的学校参加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以及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父母一方在当地的住所和就业证明。
(六)在我省就读的台湾省籍考生,在学籍所在地随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出具的证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和相应的户口簿。
(七)在河南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在定居地县(市、区)招办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河南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暂住证不作为报考的依据。
(八)报考重点大学少年班的考生(含中科大创新试点班),在中学学籍地随本校应届生报名。
报名手续:考生须提供招生院校出具的准考手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