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分为纪传体、编年体、纪事本末体、国别体。
纪传体:纪传体史书创始于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它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用“本纪”叙述帝王;用“世家”记叙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度;用“列传”记人物、民族及外国。历代修正史都以此为典范。又如《汉书》。有个别的正史没有书或者志,比如《三国志》
编年体:编年体史书按年、月、日顺序编写,以年月为经,以事实为纬,比较容易反映出同一时期各个历史事件的联系。以编年体记录历史的方式最早起源于中国。如《左传》、《资治通鉴》等都属于这一类。《春秋》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编年体史书。
纪事本末体:创始于南宋袁枢的《通鉴纪事本末》。这种体裁的特点是以历史事件为纲,重要史事分别列目,独立成篇,各篇又按年、月、日顺序编写。现有九部纪事本末体的古籍。
国别体:国别体史书创始于《国语》。国别体史书是一部分国记事的历史散文。分载多国历史。如《战国策》都属于这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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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书的其他分类:
1、按真实性分类
正史:以纪传体、编年体的体例,记载帝王政绩、王朝历史,人物传纪和经济、军事、文化、地理等诸方面情况的史书叫正史。如,通常所说的二十四史。除少数是个人著述(如司马迁的《史记》、范晔的《后汉书》、陈寿的《三国志》、欧阳修的《新五代史》)外,大部分正史是由官修的。
别史:主要指编年体、纪传体之外,杂记历代或一代史实的史书,如《东观汉纪》、《东都事略》、《大金国志》以及《通志》等史书都属于别史。
由此可见,别史实际上是正史类史籍的重要补充部分,犹正史之别支,所以《四库全书总目·史部·别史类叙》中才有“犹大宗之有别支”的说法。由著名学者创作的,有时与杂史难以区分。如《汉晋春秋》。
杂史:只记载一事之始末,一时之见闻或一家之私记,是带有掌故性的史书。它不同于纪、传、表、志等体例齐全的正史,也不同于关系一朝执政的别史。它不受体例限制,博录所闻,虽杂荒疏浅,却可弥补官修史书的疏漏与不足,包括家史,外史,小史,稗史,野史,逸史等类别。
野史:有别于官撰正史的民间编写的史书。
稗史:通常指记载闾巷风俗,民间琐事及旧闻之类的史籍,如清代人潘永因的《宋稗类钞》,近代人徐珂的《清稗类钞》。有时也泛指“野史”。
2、按时空分类
通史:连贯地记叙各个时代的史实的史书称为通史,如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因为他记载了上自传说中的黄帝,下至汉武帝时代,历时三千多年的史实。
断代史:记载一朝一代历史的史书称为断代史,创始于东汉班固的《汉书》。二十四史中除《史记》外,其余都属断代史。
3、按学科分类
记载各种专门学科历史的史书称专史,如:经济史、思想史、文学史、史学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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