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电梯在产权上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电梯维修更换费用也应由产权人分摊。物业只能受委托进行维护管理,维修花费较少可以适当从物业费中抽取。但一旦遇到电梯需要大修或更换等问题,最终还得由业主来分摊。
据了解,目前需要更换电梯的小区基本都是上世纪90年代的建筑,很多住宅小区没有“房屋维修基金”,更换电梯的费用只能是业主分摊。有业内人士指出,为解决电梯报废后的更换所需费用,建议有关部门探索在商品房交易中设立电梯运行专项基金来解决。
扩展资料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在购置物业时没有和物业公司对于电梯的更换费用另有约定的,更换电梯的费用应当由全部业主承担。
根据《甘肃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视点】更换高层住宅电梯资金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