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机关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1.财务管理职能不清。检察机关不同程度存在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认识不到位,财务管理比较粗放,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现象,甚至将财务管理等同于会计核算;一些单位的领导及财会人员尚未摆脱资金供给制下“记账、算账、报账”模式,财务管理的职能远远没有发挥出来。
2.财政资金管理混乱。预算内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整体均衡,单位对预算内经费的核算,能严格开支范围,明确经济责任,制定落实管理措施;而预算外资金的安排实际上以单位的收入定支出,使一些单位对预算外经费的管理处于“捆不住、收不拢”的局面。
3.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手段、控制方法,往往造成预算与实际偏差较大,未发挥预算应有的约束作用,经费超支、不合理调整预算等现象。
4.监督约束机制缺失。由于财务管理缺乏真正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财会人员由单位领导任免,财会人员无法客观、有效进行财务监督。
5.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多数检察院甚至没有专职的会计人员。
二、加强检察机关财务管理的对策
1.明晰财务管理职能。采取措施避免检察院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职能相互重合,改变“重会计核算、轻财务管理”的状况,以及检察院的实行会计集中结算后,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职能都转移结算中心的认识偏差。要加强宣传,进一步明确无论是否纳入会计集中结算,会计主体不变,财务管理的责任仍由单位自己承担的制度规定。
2.强化财务预算管理。各级检察院要扩大事业性支出的比重,相对减少用于管理等方面的消耗性开支。对消耗性支出,应认真分析研究其开支的必要性,规定最高消耗限额和加强各种消耗性支出的控制,使费用预算能够切实有效地执行。
3.发挥财务管理的核算与监督作用。充分发挥会计结算中心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作用,运用核算与监督方法,控制费用支出、平衡各部门经费支出。制定单位用款计划,核算系统实行会计和部门预算两维核算,彻底改变单位传统统收统支的习惯,建立“有指标才能使用资金,按照指标使用资金”的观念;强化单位内部相互监督的职能,制定以财务管理为中心的控制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实行资金统一管理,贯彻资金收支两条线政策,执行单位民主理财、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财务和审计部门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对违反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的行为严格查处。
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各级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每年开展财务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继续教育培训,更新财会人员的业务知识,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对分管财务的单位领导,也要进行效益管理、依法管理等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增强科学理财意识,逐步使检察机关的财务管理走向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