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中第89条规定应该如何解读?
劳动法中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应该如何解读? 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不履行后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 不仅可以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赔偿劳动者因此受到的损害,而且将有助于促使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后合同义务,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