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思是受汇人无法接受汇款,款项无法兑付,必须退给汇款人。
退汇的原因主要有:汇款人因故退汇,收款人拒收汇款;以及超过规定期限无法支付的汇款。
一、汇款人要求退汇的处理
1.按规定汇款人要求退汇,只限于不直接收帐的汇款。汇款人要求因故退汇时,应备函或本人身份证,连同原汇兑凭证回单联交汇出行。汇出行收到后,先以电报或电话方式通知汇入行,经汇入行证实汇款确为被支付方可受理。
2.汇出行受理退汇后,应填制四联退汇通知书,并在第一联退汇通知书上批注×月×日申请退汇,待款项退回后再办理退款手续字样后,加盖业务公章退交汇款人。第二三联交汇入行。第四联与公函和回单一起保管。如汇款人要求以电报通知退汇时,只填两联退汇通知书,一联为回单,一联备查,另以电报通知汇入行。
3.汇入行收到第二三联退汇通知书或通知退汇的电报后,应先查明款项是否已解付。对已转入应解汇款科目尚未解付的汇款,办理时应向收款人联系索回便条,并以第二联退汇通知书代转帐借方传票进行转帐
二、汇入行主动退汇的处理
汇款汇入后,超过两个月无人领取时,汇入行可办理退汇。退汇时,由汇入行填写特种转帐传票,与联行有关科目的对转,通过资金汇划系统弁理退汇手续
到外管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1.书面申请
2.原进口合同及退汇协议.(中外文译)
3.原预付货款对外汇凭证(银行出具的境外汇款申请书)
4.进口付汇核销单 (如有)
5.银行出具的退汇资金汇入境内的证明
经外管局核准后企业到收汇银行办理入账或结汇手续.
企业再持相关材料到外管办理收汇数据注销手续.上述手续完成后到贸易信贷系统中办理注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