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集团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该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注册成立企业集团程序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应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静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同时领取《集团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集团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