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中业主不可不知的7大物业常识,你了解多少

2022-03-16 社会 79阅读
物业服务:
一、业主有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的收支吗?
没有。只有业主委员会可以请有关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因为一般的业主不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即使是专业财务人员也无法以个人身份提供具有合法效力的审计证明。如果每个业主都可以滥用自己的查账权,这样只会严重干扰管理公司的正常运作。
(酬金制项目,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公布物业管理各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二、有的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这对我有影响吗?
有影响。因为物业服务的实施是需要业户交纳的物业管理费来支持的,如果有业户不交管理费,势必会给物业公司的管理运营经费造成影响,也将影响了已交费业户的利益,也就是影响了您的利益。
三、业主家被盗,物业公司是否一定要赔偿?
《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保安服务内容不包含对住户室内财产的安全保卫工作。物业公司收取的保安费仅用于维持小区公共秩序和日常巡视,并非是对小区内特定的人、财、物予以管理。只要保安服务达到规定的要求,物业公司就没有法律责任。
四、因工程质量遗留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拒交管理费?
不可以,开发遗留问题是业主和建设单位之间的问题,而物业管理费用是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法律问题,二者不能混淆,业主拒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的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开发遗留问题,业主应当与建设单位或通过物业公司代为协商处理。
五、业主委员会有哪些主要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履行下列职责:召开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选聘或者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与物业管理企业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依照相关条例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的,负责该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和决算;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监督公共建筑、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必须有过半数委员出席有效,作出决定应当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六、业主公约有什么效力?
业主公约是有关物业使用、维修和其他管理服务活动的行为规范,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使用人应当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公约自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业主公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业主公约所在地的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对违反业主公约、住宅使用公约的,业主委员会或者相关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七、物业维修基金如何设立和使用?
公有住宅和新建普通内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应当设立物业维修基金。新建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出售时,可以设立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维修基金设立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规定。住宅出售单位应当将物业维修基金以业主委员会的名义存入金融机构,设立专门帐户,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存款利率计取利息。住宅出售单位不按上款规定,由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物业维修基金应当用于住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和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不得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维修基金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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