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问题把对立统一规律(矛盾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合在一起了。
一、矛盾
对立统一规律又叫矛盾规律,其基本内容是: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矛盾双方既对立又统一,由此推动事物的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矛盾是事物要素之间或事物之间既对立(相互排斥)又统一(相互联系)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叫做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叫做同一性。
二、肯定和否定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任何事物都是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事物的发展是自我否定的辩证过程,经过两次否定形成肯定阶段、否定阶段和否定之否定阶段。事物发展方向是上升的、前进的,发展道路是迂回的、曲折的。
否定是与肯定相对应的哲学范畴,各有三种含义:
①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肯定方面是维持事物存在的方面,例如,麦粒的外皮和胚乳是肯定方面。否定方面是促使事物灭亡的方面,如麦胚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分化成胚根、胚芽和子叶,变成麦苗。
②肯定作用和否定作用。
③肯定阶段和否定阶段。肯定阶段是事物发展的第一个阶段(起始阶段);否定阶段是事物发展的第二个阶段(中介阶段)。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辩证否定一般是指否定作用,也就是新事物对旧事物的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