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同时要求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依据来源于2018年7月11日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的规定。在此之前所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调整之后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从业人数指的是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方式为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扩展资料: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型微利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