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提交材料。只需要到辖区工商所填一张年度报告书就可以了。或者通过网上年报也可以。
具体依据的法律条款如下: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9号 )第五、六条有明确规定:
第五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的电子报告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直接报送的纸质报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二)生产经营信息;
(三)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四)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
拓展资料
一、个体户年报事项:
1、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
2、生产经营信息;
3、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
4、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操作指南
第一步:登陆首页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在首次【企业公示信息填报】之前,请先 【企业联络员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请【企业联络员变更】!
第二步:进入登陆后首页。
第三步:选择填报年度。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再报送2017年度的年报。
第四步:填写须知,请仔细阅读填写须知,点击已阅并确定。
第五步:进入基本信息页面,展示企业基本信息。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第六步:进入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七步:点击添加,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点击保存进入网站或网店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八步:进入资产状况信息页面。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第九步: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页面。可添加多条行政许可情况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
第十步:点击添加,填写行政许可情况信息。点击保存,进入行政许可情况信息基本页面,再点击保存。
第十一步:进入党建信息页面。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第十二步:进入预览页面。说明:用户需审查填报内容,可点击“预览打印”;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本年度年度报告公示未完成。
第十三步:点击预览打印,注意:请仔细核对填报信息,需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无需打印点击关闭。
第十四步:点击提交并公示,点击确认,进入提示成功页面。
第十五步:点击打印结果告知书,页面会展示打印结果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