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为什么在1840年被英国占领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不久,清朝道光帝由主战转向主和,派钦差大臣琦善到广州与英军谈判。1841年1月,琦善与查理·义律在清廷与英国不知情下草拟《穿鼻草约》,於1月20日由查理·义律发出《致女皇陛下臣民通函》中,宣称和琦善之间「达成了初步协议」,其中包含「把香港岛和海港割让给英国」,及後於香港岛赤柱登陆,获香港岛原居民陈群引路到香港岛北部,当英兵行经香港村时从陈群以客家话回答中得知「Heong Kong」发音後记载於香港政府第二号宪报,後来简略为「Hong Kong」拼法成为全岛名称,沿用至今。由於清廷和英国政经界分别认为「有辱国体」及获利太少,故双方不承认存在《穿鼻草约》。直至1842年,英军於第一次鸦片战争中打败清军,翌年派砵甸乍签订《中英南京条约》,清廷将香港岛连同邻近鸭脷洲正式永久割让与英国。1860年,清军於第二次鸦片战争(即英法联军之役)中再次战败,签下《中英北京条约》,把九龙半岛南部连同邻近昂船洲一同永久割让给英国。当时在九龙半岛上的两地新边界只用矮矮的铁丝网分隔,位置就在今日界限街。1898年,英国通过与清廷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及其他一系列租借条约,租借九龙半岛北部、新界和邻近两百多个岛屿(九龙寨城除外)租期99年。这一系列割让和租借後得出的土地形成了今天香港的全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