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五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先后在南方建立了南海、桂林、象郡三个郡,香港隶属南海郡番禺县,由此开始,香港便置于中央政权的管辖之下。汉朝香港隶属南海郡博罗县。东晋咸和六年(公元331年)香港隶属东莞郡宝安县。隋朝时香港隶属广州府南海郡宝安县。唐朝至德二年(公元757年),改宝安县为东莞县,香港仍然隶属东莞县。宋元时期,内地人口大量南迁香港,促使香港的经济、文化得到很大发展。明朝万历元年(1573年),香港隶属新安县。
香港是一个优良的深水港,曾被喻为世界三大天然海港之一,英国人早年看中了香港的维多利亚港有成为东亚地区优良港口的潜力,不惜以鸦片战争来从满清政府手上夺得此地以便发展其远东的海上贸易事业,从而展开了香港成为英国殖民地的历史。1842年至1997年6月30日,香港是英国的殖民地。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中国。
【三个不平等条约】
香港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重大历史事件年表】
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2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 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
澳门在明代史书中记载称为“蚝镜”(濠镜),澳门当时是葡萄牙与中国贸易的主要补给港口。葡萄牙人首次登陆时,问当地人这里的地名。因言语不通,当地人不知所云,便不耐烦地回答“乜鸠”,于是澳门便被命名为“Macau”(“乜鸠”葡萄牙文的译音)。原属于广东省香山县(今中山市)。1557年,葡萄牙人向当时明政府取得居住权,成为首批进入中国的欧洲人。最初由果亚亲王管辖,1623年,葡萄牙政府委任马士加路也为首任澳门总督。
澳门历史上以中西文化交流驰名于世,亦曾在世界经济的运转中发挥重大作用。她的名字最早记载于明朝史书,叫做“蚝镜”(濠镜),此后还有“濠江”、“海镜”、“镜湖”等多个别名。
远古时代,台湾与大陆相连,后来因地壳运动,相连接的部分沉入海中,形成海峡,出现台湾岛。
台湾早期住民中,大部分是从中国大陆直接或间接移居而来的。1971年和1974年,两次在台南县左镇乡发现了迄今为止台湾最早的人类化石,被命名为“左镇人”。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在3万年前从大陆到台湾的,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有着共同的起源,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的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的琅峤人。上述台湾早期住民是现今台湾少数民族的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