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立案,通知去问话,仅仅是警察了解案情的一种简单情况,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传唤。如果不去,一般没什么后果。要去的话应当去当地的派出所。
如果警察发现有违法行为或犯罪嫌疑,警察应当采取《传唤证》或《拘传证》方式进行强制传唤,而不是电话通知。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扩展资料
传唤 [chuán huàn]:关于传唤的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区分刑事传唤和治安传唤两种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传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