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举报传销,通知已经立案,派出所却说没立案文书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如何追回我们受害人一部分损失?

2020-05-26 社会 97阅读
(1)涉嫌诈骗罪的,能否追回损失取决于客观因素。(2)按照《刑法》规定的诈骗罪处罚,根据诈骗数额大小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确定判刑标准。
是否可以追回,要看具体情况,其中可能存在三种情况:
1. 全部追回:如果赃款没有被挥霍,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及时收缴,发还被害人。
2. 部分追回:如果赃款被犯罪人挥霍了一部分,公安机关只能追回剩余部分的,追回剩余的这部分,发还被害人。
3. 无法追回:如果赃款被全部挥霍,公安机关无法追回的,则不能追回。
《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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